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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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新乡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管理办法


  根据《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危房排查
  第一条:农村中小学危房排查的责任人为学校校长,责任单位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条:农村中小学危房排查分为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每年元月份和八月份应对校舍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排查。汛期或发生水灾、雪灾、地震及其它可能对校舍安全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应及时进行排查。
  第三条:定期排查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不定期排查由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危房报告
  第四条:每年1月31日和8月31日前,学校应将危房定期排查情况书面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中小学危房情况。每年2月28日和9月30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危房定期排查、鉴定和改造情况书面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全面掌握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情况。
  第五条:汛期或发生水灾、雪灾、地震及其它可能对校舍安全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及时将排查情况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出现较大面积危房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随时将情况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
  危房鉴定
  第六条:出现危房后应随时进行鉴定。
  第七条:农村中小学危房鉴定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建设、城建、房管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第八条:农村中小学危房等级应由具有资质的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报告确定。
  第九条:危房等级为B、C、D级。B、C级为修缮,D级为拆除、新建。
  危房改造
  第十条: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行以县为主。责任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项目学校。
  第十一条: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坚持先勘察、再设计、后施工的原则,遵守规范的建设程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保证工程质量。改造完成后应悬挂“工程质量铭示牌”。
  改造资金
  第十二条:市政府设立200万元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市财政2005年拿出200万元建立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专项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今后年度根据财力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给予补充。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从农业税正税转移减收补助中安排4%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同时应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法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
  第十三条:市、县(市)、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纳入各级财政专户进行管理,使用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财政部门提出使用意见,报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财政部门划拨资金,用于新增危房的改造。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第十四条: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遵循以下规定:
  根据各县(市)、区新增危房面积和努力程度(不含农业税正税减收补助中安排的4%),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布局调整力度大,学校整体规划合理的县(市)、区,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由受奖的县(市)、区根据市财政确定的奖励金额提出项目申请(小学投资不低于10万,中学不低于15万),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后拨付。
  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项目改造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并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有关文字和电子档案资料,文字资料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教育、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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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宣讲提纲》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宣讲提纲》的通知


2005-04-18

教社政〔2005〕10号


  2005年1月17—18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李长春、陈至立同志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教育战线掀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高潮,使高校广大师生员工更加深入全面地学习领会全国会议精神,现将我们根据胡锦涛、李长春、陈至立同志在全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编写的《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宣讲提纲》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高校可将该《宣讲提纲》发至院系(部、处、室),做到师生员工人手一册,认真组织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及时报我部。

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宣讲提纲

  2005年1月17—18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胡锦涛、李长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陈至立同志作大会总结。胡锦涛同志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时代、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阐述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工作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号召全党全社会和高等学校共同努力,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行动纲领和指导方针,是全面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局面的强大动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党站在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全局高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时代高度,继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之后针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的又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决策,这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政治上的远见卓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李长春、陈至立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会议精神如下:

  一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这是从党和人民的事业长远发展出发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

  会议指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正确认识和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度重视从政治上思想上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培养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任务。明确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一定要教育好我们的后代,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一代新人。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一个关系我国教育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长期以来,为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了不懈努力。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人民的事业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进步、充满生机和活力,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源源不断地培养造就了一批又一批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会议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伟大而光荣的任务,又是艰巨而长期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之不懈奋斗。我们必须把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而培养德才兼备的大学生则是这项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目前,我国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在内的在校大学生约有2000万人。他们是未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在他们身上寄托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道德品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如何,不仅直接关系现阶段中华民族的素质,而且直接关系未来中华民族的素质。特别是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如何,更是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要使大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仅要大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大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造就千千万万具有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掌握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丰富知识和扎实本领的优秀人才,使大学生们能够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这对于确保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只有真正把这项工作做好了,才能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代代相传、长治久安。

  会议总结,近年来我们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重要经验,取得了积极进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我国教育科技事业不断发展,为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方面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我国当代大学生生活在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胸怀远大理想,勇于自立自强,富于探索精神,乐于接受新生事物,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满信心。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环境中,大学生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受到各种思想文化的影响明显增多。目前,在一部分大学生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思想问题,主要是:有的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有的社会责任感不强、团结协作意识较差,有的艰苦奋斗精神不足、心理素质脆弱,有的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影响较深。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在当前的国际国内条件下,敌对势力同我们争夺下一代的斗争依然十分尖锐复杂。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向我国大学生传播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观点、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企图用潜移默化的方式使年轻一代全盘接受西方的价值观和政治制度,最终达到他们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目的。我们决不能丧失警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在大力提高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同时,下功夫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增强政治鉴别力,有效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的思想渗透。

  会议分析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还面临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比如,如何更有效地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大学生头脑,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如何广泛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大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如何针对大学生的思想特点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一些学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这些课程和学科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如何引导大学生既积极学习和正确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又自觉鉴别和抵御各种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如何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大学生心坎上;如何引导大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更好地应对人生和社会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如何积极主动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使大学生能够通过现代信息传播渠道接受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如何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于高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机制;如何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形成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如何组织和协调社会有关方面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等等。这些都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主要方面。解决好这些问题,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极为重要。

  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要求。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政治坚定、知识丰富、能力胜任、作风优良的党政干部队伍,是涉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大学生是高层次人才和党政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来源。切实把大学生培养好,我们就能够为党政干部队伍源源不断地提供优秀人才。同时,人民群众殷切期望大学能够把他们的子女培养成才,培养成对祖国、对人民、对社会的有用之才。切实把大学生培养好,是我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亿万家庭最大愿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切实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

  会议指出,中发〔2004〕16号文件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这是全面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会议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四项主要任务,一是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是一个政党治国理政的旗帜,是一个民族奋力前行的向导,也是有志青年奋发向上的动力。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紧紧抓住理想信念教育这个核心,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切实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大学生头脑,使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解答大学生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提供正确理论指导和强大精神支柱。要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开展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教育,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命运,正确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同时,要积极引导大学生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要使所有大学生都明白,党和人民对当代大学生寄予殷切期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学生去建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去奋斗,青春只有在为祖国和人民的真诚奉献中才能更加绚丽多彩,人生只有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才能闪闪发光。要教育广大大学生树立理想、坚定信念,自觉地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树立为祖国繁荣富强贡献青春力量的远大志向;珍惜年华,刻苦学习,努力用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武装自己,掌握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真才实学;深入群众,投身实践,切身感受时代脉搏,虚心向人民学习,认真克服自己的弱点和不足,更快更好地成长和成熟起来;磨炼意志、砥砺品格,树立用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时刻准备着担当历史重任,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谱写壮美的青春之歌。

  二是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是使各类人才能够坚定不移、百折不挠地为祖国、为人民贡献智慧和力量的重要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要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人心凝聚、社会和谐的思想和精神,倡导一切有利于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引导大学生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做到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要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使大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建立和建设新中国的奋斗中表现出来的革命气概,懂得中国共产党是民族精神的继承者和创造者,要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既大力弘扬民族优良传统,又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大庆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抗洪精神等革命传统和时代精神,努力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中国革命传统和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深入人心。

  三是要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道德修养,能够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进行道德自律,是一名合格人才和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越是高层次人才,越应该具备道德自律能力。大学生时期是人生形成自觉道德意识的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形成的思想道德观念对他们一生影响很大。高校应该把帮助和促进大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道德修养摆在重要位置。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把道德实践活动融入大学生学习生活之中,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要加强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守信意识,使大学生提高守法守规的自觉性,认识诚实守信的品德是立身之本、做人之道,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讲诚信、讲道德,言必信、行必果。我国人民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孕育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重要精神力量。在这方面,我国经济史、政治史、科学史、哲学史、思想史、文学史、艺术史等都积累了丰富的思想材料。要按古为今用、去粗取精的要求,充分运用它们来熏陶教育大学生。比如,要引导大学生树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理想抱负,培育“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爱国情操,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志向,养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打开厚德载物、达济天下的广阔胸襟,积蕴舍生取义、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概,实践公正无私、戒奢节俭、防微杜渐等修身之道,等等。要通过多种方式,把道德教育搞得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扎实有效。

  四是要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基本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高校教育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引导广大大学生既要学会做事,又要学会做人;既要打开视野、丰富知识,又要增长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既要发展记忆力、注意力、观察力、思维力等智力因素,又要发展动机、兴趣、情感、意志和性格等人格因素;既要增添学识才干,又要增进身心健康。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加强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加强集体主义和团结合作精神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大学生在增长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提升思想政治素养,知行合一,德才并进。

  三

  会议强调,要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要认真坚持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宝贵经验和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重要原则,又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在观念、内容、方法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改进创新,不断总结和创造新经验,要在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增强实效性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必须把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办好高校,首要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我国高校办得怎么样?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得怎么样?首先要看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是不是合格,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是不是合格。全国高校都要始终不渝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充分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全方位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多方面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和造就一代新人做出贡献。

  二是要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又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思想政治教育要取得实效,既要加大教育引导的力度,又要激发受教育者的内在动力。要切实加强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这三支队伍建设,特别是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使他们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把党支部建在班上,使学生党支部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使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把广大学生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竭诚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要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积极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加强班集体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作用;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高度重视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学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是要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既搞好课堂教育,又注重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教学的主导作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理直气壮地讲授马克思主义。要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努力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编写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教材,努力形成以当代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要发挥各门课程的育人功能,深入发掘其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大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要引导大学生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引导大学生走入社会这个思想政治教育的大课堂,探索和建立与专业学习、服务社会、勤工助学、择业就业、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社会实践新机制,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在自觉广泛的社会实践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提高道德境界、增长知识才干。要大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

  四是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思想政治教育既要教育人、引导人,又要关心人、帮助人。大学生处在思想成长阶段,他们的思想不仅容易受到社会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容易受到个人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的影响。因此,他们的一些具体思想问题,有些需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来解决,有些则需要通过解决他们所遇到的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来解决。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既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耐心细致,循循善诱,进行疏导、开导、引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又要关心人、办实事,以情感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成长过程中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要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服务学生,为大学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改善学习条件,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完成学业。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特点,要注意抓好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工作,促使大学生们形成和保持健康的心理素质。

  五是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学校管理之中,建立自律与他律、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思想政治教育要取得成效,不仅本身要加强力度、改进方法,还要充分发挥管理的作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通过规范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促使学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内在潜能,激发大学生的自律意识,使自律与他律相辅相成。要探索和创新大学生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寻求行之有效的载体。要加强学生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学生管理队伍。

  六是要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坚持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当代大学生接触新事物多,信息面广,思维敏捷,这些特点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探索新途径、研究新方法,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代感和实效性。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探索和把握大学生思想成长的规律,认真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解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影响大学生思想政治观念形成和发展的关键环节,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要研究大学生的行为特点,探索大学生思想认识与环境变化的内在联系,创新教育方法和手段,确定合适的内容,选择恰当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活动。网络技术等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给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思维方式带来了深刻影响。这既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要根据大学生接受信息途径发生的新变化,全面加强校园网建设,善于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有机融入其中,开展生动活泼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

  四

  会议指出,要抓住中心,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键是要抓住一个中心。这个中心就是以育人为中心,牢固树立“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思想观念,把育人融入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局面。围绕这个中心,突出八个重点,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力争在短期内抓出成效。

  一是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抓好这项工作,就抓住了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的首要问题。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中心内容,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体系,向大学生系统地讲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近现代史和道德与法律,帮助大学生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结合国际局势和时代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精心编写好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要改进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方式,加强教学实践环节,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理论素养、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各高校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摆在重要位置,实现锦涛同志提出的力争在几年内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情况有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是要加强形势政策教育。要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形势政策教育。定期编写形势政策教育宣讲提纲,建立形势政策教育资源库,为大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形势政策教育学习材料。一些国家机关和地方党政负责人要带头为大学生作形势报告。学校要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是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哲学社会科学多数学科都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担负着帮助大学生坚定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的重要职责。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有很多是专业学科,更容易引起大学生的兴趣和重视,对大学生思想的影响更直接、更深刻、更长远。在学习借鉴西方哲学社会科学有益成果的过程中,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始终坚持用当代马克思主义统领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既要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又要坚决抵制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活动之中。要精心组织编写全面反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以及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史学、新闻学和文学等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教材。要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回答大学生普遍关心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努力形成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要建设一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贯中西、理论功底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队伍。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确保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的正确导向。

  四是要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成长进步的导师。高校所有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长期以来,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但在新形势下,教师队伍建设也出现了不适应的状况。加强师德建设势在必行,这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要抓住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职务聘任等关键环节,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加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以马祖光等先进人物为榜样,引导广大教师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师德传统,结合时代要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树立“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崇高目标,严于律己,以德施教,以高尚情操、丰富学识和人格力量影响教育学生。要教育引导教师深入发掘蕴涵在各门课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在知识传授过程中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全面提高师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五是要深入开展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也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要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国情,体察民情、增长才干。要探索建立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考核体系,规定学时和学分,使社会实践制度化、规范化。对于教育实践、军政训练、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实践,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供保障。对于“三下乡”、“四进社区”、西部支教等志愿服务和勤工助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给予支持。对于社会公益活动、红色旅游等学生自愿参加的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高校要加强引导,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在企业、部队、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六是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对大学生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有着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要努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不断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大学生提高素质和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要努力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优化校园文化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大力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要加强学校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决不给错误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侵蚀和影响。要加强校园网建设,建设一批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主网站,使校园网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新渠道、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全面服务大学生的新平台。要综合运用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管理,有效引导网上舆论,牢牢掌握网上思想政治教育主动权。

  七是要充分发挥高校党团和学生组织的重要作用。高校党团和学生组织体系完整、覆盖面广,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有优势。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以班级、年级为主,切实加强班级、年级党团和学生组织建设。要重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教育引导优秀大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坚定信念,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目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使其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要发挥共青团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抓好团支部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竭诚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要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八是要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职责,其主体是学校各级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他们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要把建设好高素质、高质量和高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中之重。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建设问题。他们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大学生朝夕相处,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线,对大学生成长成才影响很大,其作用不可替代。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的选拔培养那样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像关心业务学术骨干的成长那样关心辅导员、班主任的成长。中发〔2004〕16号文件明确要求,院(系)的每个年级都要按适当比例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各地各高校一定要抓好落实。要组织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推荐辅导员、班主任等思想政治教育骨干继续深造。要建立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在政治上爱护、业务上提高、生活上关心,使他们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大的辅导员、班主任要热爱本职工作,主动学习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深入到大学生之中,加强与大学生的沟通,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会议指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思想政治教育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引导学生与服务学生结合起来,既要教育人引导人,又要关心人帮助人,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要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做好这项工作,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体现了社会公正,教育公平,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相关政策,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助学贷款各项措施,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高校要确保收入的一定比例足额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和高校要为贫困家庭学生勤工助学创造条件。要在全体学生中加强艰苦奋斗、自立自强、勤俭节约教育。在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体现人文关怀。

  二是要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帮助大学生成才立业。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人才强国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广大毕业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高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坚持“面向市场,双向选择,完善服务,加强指导”的就业方针,建设好以政府为依托、提供公共服务的人才和就业市场,使其成为毕业生就业服务的主渠道。高校要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系统,及时了解人才需求情况,准确提供就业信息,积极为大学生就业创造条件。要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准确把握就业形势,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目标。特别要激励大学生发扬艰苦奋斗和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三是要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满足大学生学习生活合理需求。管理和服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全方位育人的重要环节。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为大学生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了解大学生的愿望要求,关心大学生的冷暖疾苦,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要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从关心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从大学生反映的一个一个问题抓起,切实加强大学生宿舍、食堂、澡堂和活动中心的管理,认真解决大学生对学习、伙食、住宿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在科学严格的管理和细致入微的服务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学校在后勤改革中,要把后勤社会化管理与学校育人职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服务的育人功能。

  四是要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大学生面临的学习、生活、情感和就业等压力明显增大,由此产生的心理问题明显增多。心理问题已成为影响大学生健康成长新的重要因素,要予以高度重视。要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引导大学生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方法,提高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始终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

  五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上来。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他们的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如何,他们能否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关系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我国发展后劲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这项工作是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工程,是事关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工程,是事关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工程,是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一定要把中央的精神变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

  二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国际局势风云变幻,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日趋复杂,西方敌对势力千方百计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与我争夺青年一代的斗争依然十分尖锐。随着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人们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进一步增强,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我国的“发展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热点难点问题增多,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任务极为繁重。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出现,对传统教育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极为紧迫。面对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内容、方法、机制、手段等方面还不够适应,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清醒地看到面临的严峻挑战,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

  三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部署上来。中央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完成好四项任务,即: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要把握好六项原则,即: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要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导作用的同时,努力拓展新形势下的五条有效途径,即:深入开展社会实践,大力建设校园文化,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努力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要发挥好三个优势,即: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共青团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学生会、班级、社团在实现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的优势。要构筑好三个方面的保障,即: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建设,努力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要深刻理解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的总体部署,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四是要认真学习中央16号文件和全国工作会议精神。党政机关要带头学,各高校要深入学,逐段逐条地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要对教职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在此基础上,要组织好专题研讨班。要重点抓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学习,分期分批地培训高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以及学生骨干。要做到深刻领会,人人明白。

  会议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重大任务,要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是要切实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深刻领会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结合实际制订贯彻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加以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就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形势政策教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教材体系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师德建设、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等工作制定具体政策措施。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经常分析大学生思想状况,及时了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对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评估体系。要加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要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办好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

  二是要形成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动员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使它们充分发挥作用、密切配合。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员工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工作机制。高校所有教师都担负着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都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率先垂范,自觉承担起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神圣职责。各级宣传、教育等党政有关职能部门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按照分工协作的要求,认真担负起各自应尽的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工作。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要积极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大学生理想信念的树立、思想品质的培育、道德情操的培养、文明习惯的养成、美好心灵的塑造,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共同支持,需要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环境,特别是要大力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舆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宣传、理论、新闻、文艺、出版等部门和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大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对大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鼓励和支持面向大学生的公益性文化活动。要依法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活动的管理,坚决取缔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切实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

江苏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

  (2007 年 8 月 16 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制定 2007 年 9 月 27 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经营犬只和对养犬活动进行管理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科研实验用犬等特种犬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对养犬活动实行管理和服务相结合,行政机关执法和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相结合,养犬单位、个人(以下简称养犬人)自律和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由公安部门会同农林、城管、工商、卫生、药监、环保、园林、市政公用、房管等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工作机制。

  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或者向公安、农林、城管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并有权了解处理结果。

  公安、农林、城管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举报。

  第六条 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保护;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养犬区域与免疫、登记

  第七条 本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新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本市其他区域和前款所列区域的农村地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养犬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的区域,经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确定,按照养犬重点管理区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犬;盲人和肢体残疾人每人限养一只导盲犬或者扶助犬。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养的具体品种,由公安部门会同农林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医院(动物医院除外)、学校、幼儿园、疗养院,以及单位集体宿舍区禁止养犬。

  第九条 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和时间段,并向社会公告。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在本居住区设定禁止遛犬的区域和时间段,并予以公示。

  第十条 单位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危险物品存放、重要仓储、动物表演等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养犬,并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明;

  (二)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负责训养管理;

  (三)设有安全、牢固的犬笼、犬舍等设施。

  第十一条 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固定住所且系独户居住。

  第十二条 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未经免疫、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养犬人应当携犬到动物防疫机构或者其授权的动物诊疗机构检疫、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只免疫证明;动物防疫机构应当将犬只的免疫有效期和再次注射狂犬病疫苗的时间告知养犬人。

  养犬人应当凭犬只免疫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养犬的,应当到当地公安部门领取养犬申请表。

  公安部门在接到养犬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核发养犬登记证、犬牌,并对犬只植入电子识别标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持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犬人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住所地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二)转让犬只的,自转让之日起十五日内出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办理变更登记;

  (三)犬只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四)放弃所养犬的,应当将犬只送犬只留检所,并在七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五)养犬登记证或者犬牌遗失的,自遗失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补发;

  (六)犬只失踪的,自失踪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 公安部门应当建立养犬登记电子档案,记载下列事项:

  (一)养犬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犬只的品种、出生时间、主要体貌特征;

  (三)养犬登记证号码、发放时间;

  (四)养犬登记证延期、变更、补发、注销、备案情况;

  (五)注射狂犬病疫苗的时间;

  (六)缴纳管理服务费的情况;

  (七)养犬违法记录;

  (八)公安部门规定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公安部门应当定期将电子档案的主要信息反馈给养犬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向居民、村民公布养犬人的登记情况。

  第十七条 禁止伪造、变造、涂改、转让、买卖与养犬和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相关的证件、证明。

  第十八条 养犬人应当每年缴纳管理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

  养犬管理服务费由公安部门征收,集中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犬只免疫费按照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盲人养导盲犬、肢体残疾人养扶助犬和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养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免疫费。

  提倡养绝育犬。对养绝育犬的,凭农林部门授权的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收取管理服务费。

  第三章 犬只经营与养犬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人从事犬只养殖、训练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距离居民住宅区五百米以上的场所;

  (二)有安全、牢固的犬笼或者犬舍等设施,养殖场外墙高度不低于三米;

  (三)配有专职或者兼职的兽医人员。

  第二十一条 从事犬只养殖、销售、寄养、训练、美容和诊疗等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向公安部门备案。从事犬只诊疗活动的,还应当依法向农林部门申领动物诊疗许可证。

  禁止在住宅小区、写字楼内设立前款规定的犬只经营场所。

  第二十二条 养殖、销售、寄养犬只的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做好防疫工作,并如实记录犬只的品种、数量和流向,接受农林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宾馆、车站候车室、金融经营场所、文化体育场馆,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

  (二)携犬外出或者乘坐电梯的,应当对犬只挂犬牌、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怀抱,或者装入犬袋、犬笼;

  (三)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

  (四)不得在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禁遛区域和时间段内遛犬;

  (五)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单位的烈性犬、大型犬应当栓养或者圈养,不得外出遛犬;

  (六)不得在住宅小区的公用部位养犬;

  (七)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八)犬吠影响他人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九)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十)犬只死亡的,应当将犬尸送犬只留检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异常死亡的,应当及时报告农林部门。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不适用于养导盲犬的盲人和养扶助犬的肢体残疾人。

  第二十四条 各类城市绿地、商店、饭店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经营者有权禁止养犬人携犬进入,但应当设立明显标识。

  第二十五条 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养犬人在场的,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养犬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养犬人未尽看管责任,致使犬只危害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犬只伤亡的,责任由养犬人自负。

  提倡养犬人投保犬只伤人险。

  第二十六条 犬只诊疗或者保健服务机构,应当将死亡犬或者犬只摘除的组织、器官及诊疗、整容的废弃物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二十七条 养犬人和动物诊疗机构发现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应当及时向农林部门报告,并配合公安部门将犬只及时送交犬只留检所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农林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养犬人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发生动物狂犬病等疫情时,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和危险区,并依法采取紧急防疫、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

  第二十八条 市、不设区的市农林部门应当设立犬只留检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

  犬只留检所负责收容伤人犬、疑似患有狂犬病犬、无主犬、遗弃犬、被收缴的犬只,接收多余犬、死亡犬,并依法进行检疫、防疫和无害化处理。犬只留检所收容的犬只,自收容之日起七日内可以被认领、领养;对无人认领、领养的,由农林部门负责处理。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设立犬只收留场所,收留无主犬、遗弃犬、多余犬。犬只收留场所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认领、领养犬只的,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饲养费。

  第四章 行政管理职责与社会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安部门负责养犬管理的日常指导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捕杀狂犬,查处违法养犬等行为。

  第三十条 农林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的检疫、免疫,诊疗许可、犬类狂犬病情预防监控;对经营、养殖、寄养场所免疫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养犬人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指导、监督犬只留检所和养犬人对犬尸的无害化处理;对送检的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进行检疫,依法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只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防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农林部门应当合理设置犬只防疫、检疫点,为养犬人提供服务。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街面流动售犬、违反携犬外出和遛犬规定,以及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查处工作;捕捉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的街面无主、遗弃的犬只,送交犬只留检所处理。

  第三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十三条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患者诊治以及人患狂犬病疫情预防监控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五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协助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依法养犬的宣传教育,调解因养犬引起的民事纠纷。

  第三十六条 养犬行业协会应当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养犬行为,协助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个人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或者养犬超过限养数量的,以及单位和个人在禁养区域养犬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收缴其犬只,并可以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经登记养犬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未补办登记手续的,收缴其犬只,并可以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养犬人不按期办理养犬登记延期手续和变更、注销、补办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收缴其犬只,并可以对养犬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向公安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整改。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如实记录犬只的品种、数量、流向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的单位对烈性犬、大型犬未栓养、圈养的或者外出遛犬的,责令整改,并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收缴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住宅小区的公用部位养犬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收缴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八)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养犬人不配合公安部门将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送交犬只留检所的,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收缴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农林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可以由公安部门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对犬只实施强制免疫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开展犬类诊疗活动未申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养殖、销售、寄养犬只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犬只异常死亡后,养犬人未及时向农林部门报告情况,造成后果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规定,犬只诊疗或者保健服务机构,未将死亡犬或者犬只摘除的组织、器官及诊疗、整容的废弃物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丢弃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养犬人和动物诊疗机构对伤人犬和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不及时向农林部门报告的。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收缴其犬只,并由公安部门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携犬外出不采取相应措施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禁止遛犬区域和时间段遛犬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携犬人不清除其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污染市容环境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养犬人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公安部门收缴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的,三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住宅小区、写字楼内设立犬只经营场所的。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和养犬人未及时报告疑似患有狂犬病情况的,由卫生部门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相互推诿的;

  (二)不按规定或者故意拖延免疫、登记的;

  (三)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接到的举报,不依法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994 年 11 月 4 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无锡市犬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